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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瓶酱油3.99元,“美团优选”商家搞促销后不发货!市民质疑“虚假宣传”

时间:2023-07-11 05:57:28 来源:海峡都市报 分享至:

近日,福州市民卢女士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,她在美团APP的“美团优选”上购买了特价商品。商品送到时,卢女士发现其中一件商品并未送达,询问负责处理售后问题的美团团长后得知,未能收到货的原因是商家不接受商品折扣后的价格,所以没有发货。对此,卢女士表示不能接受,她认为美团方以及商家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,这种行为是“虚假宣传”。

消费者:商家涉嫌虚假宣传


(资料图片)

平台方:商家做法不被允许

7月10日上午,记者与卢女士取得联系。卢女士称,她于7月5日在美团APP的“美团优选”上下单了一瓶3.99元的“李锦记薄盐生抽”和一盒17.99元的鸡蛋。货送来后,卢女士发现只有鸡蛋,酱油却“不翼而飞”。为了找回“消失”的酱油,卢女士联系了美团方负责处理商品售后问题的美团团长,但对方表示,商家认为3.99元卖一瓶酱油实在不划算,便没有发货,只能为卢女士做退款处理。

对此,卢女士表示不能接受。卢女士告诉记者说:“我是看到酱油价格这么划算,才被吸引下单的。按理说下单后订单就已生成了,不管价格多少,都应该送到。商家吸引我下单,又借口不划算,在没事先商量的情况下取消发货,这行为是虚假宣传、欺骗消费者。加之美团平台方的团长也认可商家做法,这太没有契约精神了!”

了解情况后,记者拨打了美团平台方的客服电话。对于此情况,美团客服人员告诉记者:“商家的行为是不被平台允许的,不会因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价格低而不发货。美团团长那边只是存货的网点,对于是否恢复发货,团长没有这个权力。”美团客服人员称,将给卢女士购买的商品做退款处理,但这一解决方案卢女士表示不愿接受。

律师:商家行为属违约,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

消费者下单后,商家不发货,消费者如何维权?记者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吴晓珊律师。吴律师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等相关规定,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,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,合同成立。卢女士在美团优选平台选购商品,提交订单并支付价款后,商家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、交付义务。如果商家不发货,甚至未经沟通私自取消订单,则属于违约行为。

根据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规定,商家以虚假的“清仓价”、“甩卖价”、“最低价”、“优惠价”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,属于欺诈行为。对于该行为是否构成欺诈行为或者引流的虚假宣传行为,还应当结合店铺之前的交易习惯、商品页面历史销售价格、同等商品成本价格、页面补正行为的时间及速度、与消费者沟通记录等综合进行分析,进而判断该价格是否系经营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

消费者在下单后遇到类似情况时,可以积极与商家沟通,也可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,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。

编辑:陈悦瑶

见习编辑:严彬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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